关于收集报送“教授/博士进商会(民企)”需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联、直属商会:
根据我会与宁波大学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安排,今年将结合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活动,联合开展“教授/博士进商会(民企)”活动。为掌握各商会和会员企业的需求,有效开展这项工作,请积极做好商会和会员企业需求收集,并于3月30日前报送我会经济联络部。
联系人:陈伟永;联系电话:87296826、15372650153;
QQ: 38410417。
附件:1. 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活动简介
2. 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活动企业服务需求登记表
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3月13日
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活动简介
一、活动目的
为加强高校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和合作,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和企业生产优势,鼓励高校教师面向市场、深入企业、服务社会,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宁波经济社会发展。
二、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方式
派驻教师在不影响学习正常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与入驻单位签订的协议,到入驻单位担任科技、技术、管理等顾问或担任一定职务,不定期地到入驻单位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服务、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同时,派驻教师通过了解和传递校企双方的技术、人才等相关信息,促进校企产学研合作。派驻教师在入驻单位年工作时间累计一般为一个月。
三、派驻教师的遴选要求
学校遴选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技开发、技术服务和管理能力,自愿参与该项活动的本校在职教师派驻相关企业(社区),并要求派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包括在读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企业(社区)(入驻单位)的遴选要求
在宁波大市区,选择具有一定规模、讲信誉、重科技、重人才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区等,有较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能给派驻教师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另外,入驻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自行与派驻教师协商,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或报酬。
五、协议签订和入驻
在征集相关企业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教师的自愿报名情况进行结对,对接结对后,校、企、教师三方签订《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协议书》(见附件),协议签订后,教师开始不定期到入驻单位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活动”
企业服务需求登记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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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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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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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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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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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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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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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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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及技术、管理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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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拟聘专家(教授/博士)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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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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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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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岗位或在企业的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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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专家提供的
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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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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