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近年来,浙江省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入手,谋划实施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并列入省委“一号改革工程”首批12项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成果,不断加强民营企业预防性合规工作,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为贯彻落实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全面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会面向社会进行《宁波市新能源行业企业预防性合规调研分析报告》课题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面向全市社会科学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智库等相关专家学者公开招标。 二、招标办法 本次招标活动由我会课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以课题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进行投标。 三、招标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 投标者可登录我会网站(http://www.nbgsl.cn/)下载《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招标课题申报书》(简称《申报书》。标书要求一式5份,A4纸,信封右上角注明“投标”字样,经加盖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6月16日前送达我会经济社会服务部,以此作为投标的依据。逾期不予受理。 2. 2024年6月26日前,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组成招标课题论证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书进行论证评审。招标课题论证评审小组评审通过确定后,中标者与我会签订《招标课题委托研究协议书》,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课题研究的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归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所有。 3.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和摘要或最新观点。书面报告一式3份,A4纸,正文三号仿宋,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档文件(Word格式)。 4.2024年10月16日前,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招标课题领导小组对中标研究课题进行验收评审。 四、研究经费的使用 中标者可获得经费资助,资助经费50000元。课题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研究成果经课题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验收合格后一次拨付。被课题评审领导小组评为不合格的课题,将根据课题研究实际情况,酌情拨付课题经费50%以内的研究费用。如无特殊原因或未经同意,拖延10天以上不提交研究成果者视为违约,不拨付课题研究经费。 五、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社会服务部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大厦B座4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5334 邮 编:315042 电子信箱:10775873@qq.com
附件: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招标课题申报书.doc
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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