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团体会员: 根据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宁波市工商联申报的商协会创新增值化服务催生新质生产力、商会协同参与社会治理2个项目,作为2025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现将申报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一)商协会创新增值化服务催生新质生产力项目 1.创新服务商创标准,制定标准3个;2.服务商链市场,组织“四链”融合活动3场;3.服务商强科创,开展校企协作科技创新项目3个;4.服务商聚菁才,培育50名新生代企业家,建立专家人才库3个、专家总人数达100人。 (二)商协会协同参与社会治理项目 1.建立健全商会人民调解,实行会员企业网格化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区;2.建立健全商会参与所在地社会治理联系和信息反馈机制;3.组织会员企业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4.开展公益慈善活动;5.强化商会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商会现代管理制度。 二、项目金额(总额35万元) 1.商协会创新增值化服务催生新质生产力项目20万元。 2.商协会协同参与社会治理项目15万元。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能力; 2.有完善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机构;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银行帐号; 4.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 5.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6.获全联“四好”商会、省联“示范商会”“四好”商会,市联“示范商会”、“五有五好商会”,3A以上等级或经认定列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商协会优先; (二)单位近两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条件: 1.年检不合格; 2.不配合年检、专项审计或财务抽查检查; 3.未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4.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违反其他制度规定。 四、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到市工商联,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至联系人。 五、项目评审和立项 市工商联组织专家组对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的资质、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预期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工商联批准,并在宁波市工商联网站公布。 六、项目管理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确保,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所有项目均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并分别于7月10日、10月10日前报送项目执行中期报告和末期报告,具体包括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内容。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4楼419室 联系人:戴利彬,联系号码:13615748181 89185328
附件: 2025年宁波市工商联向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书.doc
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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